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,近日,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,钟薛高食品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林盛被限制高消费。
信息显示,申请人为周某某、裴某某、胡某、沈某某、陈某某、翟某,涉及仲裁案件,立案时间为2024年2月19日,执行法院为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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